死刑
统计数据
这些是赋予国家权力来决定谁该死的结果。
无辜者被判死刑
自 1973 年以来,已有180多名前死囚在美国被认定无罪并无罪。 [资源]
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无辜者被处决,但一些研究估计无罪率可能高达 4%。 [资源]
从 2000 年到 2011 年,平均每年有5 人被判死刑。 [资源]
有罪者之间的不公平申请
男性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截至 2018 年秋季,女性仅占死刑犯总人数的2% 。 [资源]
受害者的种族似乎也在量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利福尼亚州的一项研究发现,被判杀害白人的人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是杀害黑人的人的三倍多,是杀害拉丁裔人的人的四倍多。 [资源]
对犯罪率没有影响
“我希望我能告诉你阿拉巴马州犯了一个诚实的错误。我希望我能告诉你这与我的肤色无关......但是当我被定罪时,检察官说: '我们今天没有合适的n *****,但至少我们在街上得到了一个****。 "
——安东尼·雷·辛顿。
“监禁改革”春季讲座,由匹兹堡神学院主办,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 2019 年 3 月 15 日。
理念
Rehumanize International 坚持生命权不可剥夺的信念。所有人都因其人性而应享有生命权,人性是内在的、不变的。没有任何外在的品质,例如内疚,可以用来撤销这种权利。
毕竟,内疚和道德罪责是在一个范围内。一方面,你有一个在子宫里的孩子或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个完全无辜的人。另一方面,你有连环杀手和帝国主义者,他们已经造成数百万人死亡。大多数人处于中间的某个地方。
为了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必须在这个范围内的某个地方划出一条线,以决定哪些人有罪到应该死刑。
我们能相信目前掌权的人会划清界限吗?政府应该选择谁生谁死?
保护社会免受暴力犯罪分子侵害的非暴力方法的广泛使用使得死刑变得不必要。充其量,它的继续使用相当于无用的报复。最糟糕的是,正如我们从上面的统计数据中看到的那样,它为致命的歧视打开了大门。
一个司法系统应该建立在人与生俱来的尊严之上——犯罪者和被冒犯者的尊严。我们应该寻求一种能够弥补并寻求产生积极结果的模式,而不是更倾向于确保伤害的平衡。
死刑是报应性正义的最后也是最致命的形式——即以报应为目的的正义。它不寻求修复罪犯和被冒犯之间的关系;事实上,被冒犯的一方的需求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重点完全是违反规则和惩罚。如果我们的目标是减少累犯并实现真正的正义,我们必须努力建立一个专注于恢复犯罪者、被冒犯者和整个社区之间关系的系统。